关于举办“快乐校园,快乐摄影”
学生摄影大赛暨第三届“我眼中的首体院”
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学校“文化建设年”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拓展大学生宿舍文化内涵,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激发广大师生和校友的爱校之情,用镜头去捕捉、记录身边的美,并呈现给更多的同学,同时培养学生的“挑战者”精神和廉政意识,学生处、校团委将举办“快乐校园,快乐摄影”学生摄影大赛暨第三届“我眼中的首体院”摄影比赛。本次比赛由管理与传播学院承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净化、美化、文化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5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1、在校园范围内拍摄,以“净化、美化、文化?快乐校园,快乐摄影”为主题。摄影作品须为原创,要求画面清晰、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富有艺术美感.
2、本次摄影大赛接受数码摄影(采用JPG文件格式)和胶片摄影作品参赛,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5幅)。要求每张图片不小于2M,不大于6M。请将照片大小设为7寸(7x5英寸,17.8*12.7厘米,1680x1200以上),200万像素或以上。所有作品的文件名格式设为:作品名称+作品类别+作者姓名+班级+通讯方式。
3、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凡送选经电脑调整过的作品须同时提交原始作品)。
4、所有入围作品,学校有权在学院网站、院报、院刊、专题片、宣传画册等媒体和活动中使用。
5、主办方有权调取获奖作品原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进行核实,不能提供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的作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四、作品类别
风景类:作品对象包括我校建筑、校园风光或者人文等等。体现校园的风光或生活场景,反映美丽校园所散发出来的青春活力和独特风格,展示校园的神奇与美丽,抒发自己对校园热爱之情的作品,表现建筑风貌以及校园发展历程的照片,均可参赛。作品拍摄时间限为本年度2月至5月。
人物生活类:要求作品真实反映校园生活,作品对象包括发生在校园内一切人物活动。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餐厅、操场等地的生动有趣、难忘感人、创意洋溢的瞬间。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可以是那些生活往事、大学历程的照片,也可以是展现我校学生“挑战者”精神风貌的照片。通过人物摄影,折射出丰富、快乐、美丽的校园生活,反映出我校师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评选方式
初评:由全校辅导员代表及管理与传播学院学生会代表进行初评,挑选出25幅摄影作品。其中,系列照片按一幅计算。评选时间为2014年6月3日-5日。
复评:邀请我校工会摄影小组教师代表、管理与传播学院教师代表组成复评评审委员会。评选时间为2014年6月6日-13日。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并及时公布获奖结果。
六、投稿事宜
投稿截止日期:2014年5月31日。
投稿方式:发电子邮件至邮箱:804409460@qq.com (单封邮件附件不大于60M)。胶片送至管理与传播学院办公室:教学楼601。
联 系 人: 张璟宇15810520399
哈淳淳18810481035
王宝京 13716959890(院学生会生活部副部长)
七、奖项设置
风景类: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4名
人物生活类: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4名
备注:同一作者同时获得两个及两个以上奖项,只给予最奖励。
六、活动要求:
1、此次比赛除毕业年级外均需参与。本次活动作为进行文化育人的重要载体之一,请各学院、团总支加强宣传,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摄影比赛是我校文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积极协调,加强领导,做到求真务实、公平竞赛。
3、建长效机制,促优良学风。要发挥各学院特点,加强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进优良学风的建设,逐渐形成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
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
管理与传播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