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部、凤凰岭校区团总支:
根据《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实施办法》(首体院党字〔2017〕150号),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团总支要组织班级团支部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首体院党字〔2017〕150号(见附件)等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厘清工作程序,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2.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首体院党字〔2017〕150号文件要求严格把关,特别在推优流程和推优人员比例上严格要求。在开展推优工作前,要向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作专题汇报,在本单位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推优工作。
3.时间安排。
9月3日至9月30日:各团支部开展推优;
10月8日至10月13日:各团总支汇总、审核材料;
10月18日前:各单位将材料汇总给校团委;
10月31日前:校团委审批并反馈相关材料。
注:2018级新生推优入党工作(包括凤凰岭校区),可根据自身情况与其它年级分开进行,只需在11月30日前将新生批次材料提交完成即可。
4.获得推优资格的团员填写《首都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各团总支及时对本次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审批表》和《首都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于10月18日前送交校团委审批,2018级推优材料于11月30日前送交团委审批。
《审批表》和《汇总表》各一式两份。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邮箱。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82099020
电子邮箱:tuanwei@cupes.edu.cn
附件:《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实施办法》(首体院党字〔2017〕150号)
共青团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