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部、凤凰岭校区团总支:
根据《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实施办法》(首体院党字〔2017〕150号),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团总支要组织班级团支部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首体院党字〔2017〕150号(附件)等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理清工作程序,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2.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首体院党字〔2017〕150号文件要求,在推荐对象、推荐条件、推荐程序上做到严格要求、程序规范。在开展推优工作前,要向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作专题汇报,在本单位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推优工作。
3.本次推优工作的时间安排。各团支部推优时间:3月1日至4月16日;各团总支汇总、审核、考察上报材料时间:4月16日至4月23日;各单位上交材料给校团委时间:4月23日前;校团委审批反馈时间:4月30日前。
4.获得推优资格的团员填写《首都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各团总支及时对本次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审批表》和《首都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于4月23日前送交校团委审批。
《审批表》和《汇总表》各一式两份。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邮箱。
联系人: 商雪松
联系电话:82099020
电子邮箱:tuanwei@cupes.edu.cn
附件:《中共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实施办法》(首体院党字〔2017〕150号)
共青团首都体育学院委员会 党委组织部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